上海外资代表处变更首席代表或代表

上海外资代表处变更首席代表或代表

所需材料:

1 、首席代表签署的《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
2 、 由外国(地区)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关于人员(首席代表、代表)变更的申请书;

3 、外国(地区)企业关于常驻代表机构人员(首席代表、代表)的任免书和新任人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;

4 、登记证、 IC 卡(电子版登记证)等证照;

5 、被撤销代表的工作证;

6 、外国(地区)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、代理机构营业执照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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